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黎灵希)8月23日晚,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联合公告,宣布就部分《上市规则》作短期修改,并修订港交所的相关指引文件,主要涉及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,特殊目的收购公司(SPAC)进行SPAC并购交易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规定。所有修改将于2024年9月1日生效。
具体来看,此次修改下调了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市值门槛,将已商业化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规定由60亿元减至40亿元,将未商业化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规定由100亿元减至80亿元。
6月18日晚,东方集团公告称,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(简称“东方财务公司”)的16.40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。
同时,此次修改下调了SPAC并购交易涉及的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,并调整了第三方投资者的独立性规定。
相关修改旨在回应这两个上市机制实施以来的市场情况转变,并考虑到港交所在过去处理特专科技公司上市申请及SPAC并购交易中获得的经验。
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,港交所致力不断审视及提升上市机制,确保能够与时并进,增加香港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。港交所凭借处理上市申请及相关交易获得的经验,进一步提升上市框架的弹性和活力。这些修改将为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清晰度,同时维护港交所严格的监管标准。
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戴霖表示,香港证监会全力支持这些修改,以巩固香港作为创新和快速增长的科技公司首选上市地的优势。此次举措再次印证了上市监管机构在继续维持市场质素的同时,亦能灵活和敏捷地应对市场环境的种种挑战。
上述修改将于2024年9月1日生效基金杠杆网,暂时执行三年,实施期至2027年8月31日止。2027年8月31日前,港交所或会按需要检讨有关规定及进行公众咨询。